【编者按】
2013年,考古学家对益阳兔子山遗址进行考古发掘,共发现古井16处,其中九号井(J9)出土有大量陶器、大型空心砖、木器和万余枚简牍等文物。这批简牍年代横跨战国、秦、两汉直到三国孙吴时期,均为益阳设县后记录经济、政治、司法等各方面的公务文书。这批简牍直观呈现秦楚文字嬗变与制度更替,兔子山遗址亦入选当年全国考古十大新发现。
杨先云
近日,由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益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编著,张春龙、杨先云主编的《益阳兔子山九号井简牍》出版,书中详细记载了九号井的发现、发掘过程和出土文物。
近期,随着《益阳兔子山九号井简牍》整理报告的正式出版,这批埋藏于地下古井两千余年、出土整理十余年的珍贵简牍,再次将人们的视线拉回到风云激荡的秦汉之际。这批文物出土于2013年发掘的湖南益阳兔子山遗址九号古井,共计479枚有字文书简牍,是秦楚之际益阳县衙日常运作的一手实证。不同于古井中常见的生活垃圾随意堆积,九号井中的第7、第8层成组出土的竹简显然是当时集中废弃的官方簿籍。这种“一次性封存”的状态,使得这批简牍犹如一个完好的“时空胶囊”,定格了秦楚政权更迭的动荡时期珍贵的历史片段。
在九号井出土的所有简牍中,最为瞩目的无疑是“秦二世元年十月甲午诏书”的木牍(编号J9③1)。这是秦二世胡亥继位后颁布的登基大赦诏书,也是目前唯一的一枚秦二世诏书简牍实物,史料价值独一无二。
木牍正面写道:“天下失始皇帝,皆遽恐悲哀甚,朕奉遗诏……以元年与黔首更始,尽为解除故罪……毋以徭赋扰黔首,毋以细物苛劾县吏,亟布。”背面注明“以元年十月甲午下,十一月戊午到守府”。细读这份诏书,历史变得格外鲜活。诏书中强调“奉遗诏”确立胡亥继位合法性,并提出“与黔首更始”、宽待官吏、体恤百姓等怀柔举措,也显示出秦二世试图以安抚政策稳定统治,并非全然如史书记载的暴虐无道,打破了后世对秦二世的固化认知。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初,秦朝的政令在25天内从中央咸阳传达到益阳县衙,足以证明彼时秦朝全国行政体系仍然运转高效、政令通达。
兔子山九号井简牍的另一大历史价值,在于直观展现了秦楚之际文字体系与行政制度的交替变革。简牍文字呈现出鲜明的过渡特征,既有成熟的秦隶笔法,也有楚文字风格,甚至出现同一枚简牍正反分书楚字、秦字的特殊情况(如J9⑦壹29)。简文兼存楚文字与秦隶,部分竹简虽记录的是楚国制度内容(如楚国官名“攻尹”“宰尹”),但字形笔意已明显带有秦隶的书写习惯。这种秦楚文字杂糅、秦楚制度并存的样貌,是秦统一后“书同文”政策推行十余年,与秦末楚地反秦势力复兴楚制相互博弈的微观缩影。秦末天下动荡,楚地力量极力恢复楚文字、楚历法等本土旧制,但基层吏员早已习惯秦隶书写规范,重拾楚字时笔法生疏、字形混杂,最终形成独特的过渡性文字形态,正是秦楚变局在基层文化层面的真实投射。
秦末益阳地区不仅恢复楚文字、楚制,还恢复楚国历法。九号井文书多采用楚国纪年,沿用楚国独有的月名(献马、屈尸、荆尸等)。J9⑦90简文“楚之岁献马之月”残缺纪年或补为“张楚之岁”,此简虽然采用楚国纪年历法,文字却是秦隶书写风格,验证了九号井简牍时代属秦末。
无独有偶,相邻的八号井曾出土过“张楚之岁”木觚,为我们探知秦末益阳地区社会状况提供互证。秦二世元年七月,陈胜、吴广在大泽乡起兵,建立“张楚”政权。虽然张楚政权仅存六月便败亡,却彻底打破了秦朝的统治秩序。九号井所出成册竹简多涉楚官、楚制及人员簿籍,反映出秦统治瓦解之时,益阳地区改由楚系政权实际掌控,行政机制运作有序,并未陷入长期混乱。当时楚地弃秦二世二年而称“张楚之岁”,依照楚国大事纪年准则,表明楚地普遍认为“张楚”是秦二世元年最大的事,十分肯定陈胜、吴广起义的功绩。
《益阳兔子山九号井简牍》的整理出版,绝非简单地考古资料公布,而是当代史学研究对秦汉之际历史的重新审视与深度解读。宏大的王朝史书往往聚焦于帝王更迭、战争变局,而埋藏于地下的基层文书、簿籍档案,才是帝国真实运转的鲜活注脚。这批兼具秦韵楚风的千年墨迹,正在重塑我们对秦汉变局的认知:所谓王朝更替,从来不只是皇权与疆域的更迭,更是文字、制度、社会与底层民众生活的全方位重构。
(作者系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