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梅花 通讯员 梁成文)“多亏你们耐心调解,既保住了公司信誉,又为我们争取到宝贵的缓冲期。”4月15日,某建材公司负责人对前来回访的双峰县人民法院法官说。此前,该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服务商75.4万元服务费被起诉。承办法官三次组织“背靠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协议。
这是娄底法院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娄底法院以“企业服务年”行动为抓手,构建全周期、全链条的司法服务体系,全力护航企业发展。截至4月,娄底法院审结涉企案件4949件,为困难企业缓减诉讼费66万余元;执结涉企案件1832件,执行到位金额近3亿元。
娄底法院设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标识后的涉企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对于适宜调解的纠纷,在立案前引导至综治中心,由法院联动派出所、司法所等合力调解;调解未果的,转入法院调解程序,从承办法官到院长,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嵌入调解。在劳动争议领域,建立“法院+仲裁+工会+企业”四方速调机制,简易案件20日内结案。
娄底法院建立困难小微企业名录库,深化府院联动,统筹解决破产难题,助力有发展潜力的困境企业涅槃重生;灵活运用“活封活扣”措施,为企业保留必需资金与生产资料。今年来,已帮助10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恢复正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