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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2月2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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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院出台通知
以高质量司法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湖南日报2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何金燕 通讯员 陶琛)近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及指导意见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司法理念、发展环境、工作机制、组织保障等方面推出具体措施,以高质量司法为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通知》以护安全、促发展、优生态、惠民生、助治理“五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坚持平等保护、善意文明、实质解纷理念,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

  《通知》明确,加强民营企业财产权、经营权、知识产权、名誉权和企业家人格权益全链条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界限,坚决防止民事纠纷刑事化,依法纠正涉企冤错案件,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规范执行查扣冻措施适用,严禁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依法为企业预留必要的生产经营资金和物资,尽量采用“活封活扣”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要聚焦“五项重点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绿色转型的发展环境、和谐共赢的用工环境、多元高效的解纷环境;要健全完善“四个三”工作机制,强化“三大审判”协同、优化“三大环节”衔接、规范“三大程序”运行、加强“三级法院”联动,凝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整体合力;要通过建强专业审判队伍、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完善评价监督机制等加强组织保障,提升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整体效能。

  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法院将把各项要求转化为务实行动,以公正司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湖南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注入强劲司法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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