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竹 邹伏霞
2025年1月出台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深化地方高校应用型转型”,并将现代产业学院列为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关键抓手,为高校布局建设产业学院提供了清晰的政策遵循与行动指引。湖南高度重视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将其作为服务“4×4”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的重要抓手,推动产业学院与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精准对接、深度融合,以实现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为全省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截至2026年1月,湖南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已联合认定79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覆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领域,涉及机器人、智能制造、生物医药、工程机械、文旅融合等多个产业方向。
现代产业学院以契合“行业导向”与“产业标准”为基本原则,注重产教融合,具有“校、政、行、企”合作共建的开放式特征。然而,部分省级现代产业学院在治理结构上仍存在问题:在治理主体层面,往往沿用传统二级学院的行政化管理模式,行业、企业在人才培养、资源配置与运营管理中的决策权有限;在决策机制上,则表现为主体单一,多由高校行政领导或少数企业高管主导,缺乏由高校教师、企业技术骨干、行业协会专家及政府代表共同参与的常态决策与反馈机制,导致决策协同不足且执行调整滞后。因此,现代产业学院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在于以“共建”凝聚多元共识、以“共赢”激活内生动力,通过“明晰权责—科学决策—利益共享”重构治理逻辑,构建“政府引导、高校主体、企业主动、行业赋能”的治理结构,从而推动从“形式共建”向“实质共赢”的深刻转型。
明确各类主体权责边界,建立或健全“理事会—学术委—建管会”三元治理架构。理事会作为产业学院的建设指导、协商议事与监督机构,由高校、政府、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等多方代表组成,设理事长1名(高校主要领导担任)、副理事长6-8名及若干理事,并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产业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院长可由理事长兼任或推荐任命,2-3名副院长中至少1名由企业人员担任。学术委员会(或专家指导委员会)聚焦教学与产业需求对接,由高校教师(30%)、企业技术骨干(40%)、行业专家(20%)、政府代表(10%)组成,保障课程内容贴合产业实际。建设管理委员会承担日常运营职责,负责实训基地建设、资金监管、决议落实等具体事务,确保治理高效落地。比如湖南女子学院的文旅融合现代产业学院成立了理事会、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及管理委员会,并规定每届理事会任期为三年。
建立市场导向的动态调适机制,推动决策主体多元化、过程民主化、结果市场化。现代产业学院的治理决策既要反映教育规律,又能快速响应产业变革和市场需求。理事会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课程更新、重大资源投入等事项实行“一人一票”民主决策,同时建立跟踪评估反馈机制,通过采集毕业生就业对口率、企业满意度、技术研发转化率等量化指标检验决策效果,连续两年未达标则启动调整程序。针对新兴产业迭代特性,探索弹性学制与项目制决策模式,允许在理事会授权下对特定专业或项目“一事一议”,确保治理能快速响应产业变革与市场需求。比如长沙学院的马栏山新媒体现代产业学院与50余家企业联动,实时跟踪新媒体产业发展趋势,动态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体系。
促成利益绑定与价值共创,形成“人才培养—技术研发—产业服务”一体化生态。现代产业学院需以“利益共享”为核心,打通“人才培养反哺产业、技术服务赋能企业、产业资源反哺教学”的价值链条,使企业从“参与者”转变为“受益者”。企业优先录用产业学院毕业生,企业对定制班学生的培养投入,可从学生毕业后3年内为企业创造的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返还。鼓励企业将技术难题转化为高校课题,成果产业化后按比例共享收益。产业学院承接企业的员工培训等业务,收入按比例反哺教学;高校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战略规划等服务,形成“知识输出—资源输入”的双向通道;推动产业学院与龙头企业、上下游中小企业、科研院所组建“产教联合体”、共建“产业技术创新中心”。
高校现代产业学院的治理改革,本质是通过明确权责重构、优化治理机制、实现利益共享,推动治理结构从“行政主导的松散联盟”向“多元共治的命运共同体”转型,让“共建”有制度保障、“共赢”有现实路径,最终走出一条具有区域特色的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之路。
【作者分别系湖南女子学院旅游与航空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湖南女子学院旅游与航空管理学院副教授。本文为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建设世界旅游目的地背景下湖南应用型高校文旅人才培养创新研究”(XJK23BGD03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