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拆了,水清了,鸟儿回来了!”2月3日,站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五龙潭国家湿地公园岸边,怀化市人大代表李晓感慨道。这片560余公顷的“城市之肾”,如今重焕生机,得益于该县检察院依法办理的怀化市首例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几年前,当地部分群众在湿地内搭建矮围、设置网箱,侵占河道200余亩,造成淤塞与污染,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检察院立案后,没有简单“坐堂办案”,而是带着问题走进沿岸村组,在田埂院落间,倾听群众生计困难,宣讲《湿地保护法》,在保护生态与保障民生间寻求平衡。
办案中,检察机关创新运用“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行政部门主动履职,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代表委员、群众和职能部门共同评议整改方案,确保过程公开透明、措施切实可行。通过诉前磋商、矛盾调解与监督督促相结合,既拆除600余米违法矮围,又协调落实111万余元补偿资金,帮助养殖户转产转业。“既拆了‘网’,又暖了‘心’,这样的执法我们服气!”一位曾参与围垦的村民感慨。
如今,湿地水质稳定提升,水草复绿,候鸟回归,生态功能有效恢复。目前,该模式已在怀化多地推广,为类似历史遗留生态问题治理提供了可复制的“靖州经验”。
(陈 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