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与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湖南Y18170030-42号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将其对本公告附件“公告资产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关附属权益依法转让给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与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告附件“公告资产清单”所列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附属权益文件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7775835037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五一大道976号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8570106980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二期T1栋39-40层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1月7日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截至利息计算截止日的利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如本金、利息等债权数据与相关合同、协议、出资凭证、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破产债权确认文书等不一致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出资凭证、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破产债权确认文书为准。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原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