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琴
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既关乎宏观战略部署,又深刻影响民生福祉,在地方政府债务摸底、风险预警、规范管理、推动改革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是助力打赢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审计监督助力债务风险化解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当前,有的地方债务规模较大、风险等级攀升,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潜在隐患。在此背景下,审计监督更显重要。审计监督是国家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得以有效贯彻实施的重要制度保障。系统而深入的审计监督能够推动中央关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各项政策与法律法规有效落实,确保宏观治理意图在地方层面得到准确执行,从而维护政策体系的权威性、内在一致性与长期连贯性,并提升整体债务治理效能。审计监督是提升债务治理能力、破解风险识别困境的关键抓手。地方政府债务,尤其是隐性债务,往往具有隐蔽性强、结构复杂、关联广泛等特点,传统监管手段难以实现对其全貌与风险实质的精准把握。审计机关依托其专业能力与独立地位,可实施穿透式审计,追溯资金流向与实际用途,系统揭示债务形成机制中的薄弱环节与潜在风险,从而为风险防范与政策调控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审计监督有助于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债务治理走向标本兼治。基于审计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深入溯源与制度分析,能够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进而促进形成规范、透明、可持续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系。
审计监督助力债务风险化解具有天然的内在逻辑。审计监督所具有的风险识别、制度优化与政策执行三重功能,有效构建了覆盖债务治理全过程的逻辑框架,系统性推动了风险防控模式的转型:从被动响应转向主动治理,从事后处置扩展到全流程管控,从而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中确立了不可替代的治理效能与职能定位。审计监督发挥着风险防范“预警器”的关键作用。面对日益复杂隐蔽的债务形态,全面、准确掌握其规模、结构、用途及风险分布,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前提。审计机关通过常态化、穿透式的监督,能够对隐性债务、变相举债等风险开展深度排查与动态评估,系统勾勒风险图谱,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从而推动风险治理模式从事后被动处置向事前预警与事中干预转变。审计监督承担着管理规范“矫正器”的重要职能。审计监督不仅旨在揭示问题,更致力于推动制度完善与根源治理。通过对债务“借、用、管、还”全流程的审查,能够深入揭示制度缺陷、管理漏洞与操作失范问题。基于审计结果形成的建设性意见,能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健全债务管理制度、规范融资行为、提升资金使用绩效,从机制上促进债务管理向规范化、精细化发展。审计监督履行着政策落实“推进器”的核心职责。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各项决策部署,其生命力在于执行。审计机关通过开展跟踪审计,动态监测各地化债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情况、化解工作进展及风险缓释的实际效果,及时识别并纠正执行中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虚假化解等问题,以有力监督倒逼责任落实,保障化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切实维护政策执行的权威性与实效性。
审计监督助力债务风险化解的实践路径。主要体现为其在治理过程中对关键领域的系统聚焦与结构化介入。在当前债务风险治理日趋复杂化的背景下,需超越传统审计范畴,聚焦核心领域展开深度监督,确保审计全覆盖与穿透性强。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审计范围涵盖财政、发改、交通、城投及各类平台公司、国有企业等。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加强对隐性债务的穿透式监管,精准识别各类隐性债务形式和风险来源,摸清真实底数,为分类施策、精准化债奠定坚实基础。聚焦债务资金绩效,推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与偿债能力。将绩效理念贯穿债务审计始终。重点审计债务资金投向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发展战略、项目决策是否科学民主、资金使用是否节约高效、是否达到预期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强有力的绩效审计,倒逼各地提升项目谋划质量和管理水平,从根本上培育和增强可持续偿债能力。聚焦化债过程跟踪,强化风险预警与动态监测。建立健全符合地方实际的政府债务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动态评估各地方风险等级。加强对高风险地区化债进程的持续跟踪审计,密切关注其化债方案可行性、化债资金筹措与使用、资产处置盘活、风险隔离措施等落实效果,及时揭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预警,防止风险累积、扩散和转化。聚焦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深化改革与标本兼治。审计不仅要“治已病”,更要“防未病”。要深入分析债务问题背后的深层次体制机制原因,从宏观层面提出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审计建议,推动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实现长效治理。
审计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必须系统发挥审计的职能优势与专业能力,聚焦债务治理中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通过高质量审计监督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地方政府筑牢债务风险防线、稳妥化解重大风险贡献审计智慧和力量。
【作者单位:湖南女子学院。本文为2025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基于审计治理的县级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路径研究》(XSP25YBC529)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