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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期返岗通知
王宏明(身份证号码:43240219780926****):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你,你一直未作出回应。限你于2025年5月15日上午8:30到单位上班,逾期将按照旷工处理,并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予以解聘(解除人事关系)。
特此通知
常德市鼎城区农机事务中心
2025年4月15日
遗失声明
湖南华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遗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有效期:2022年10月14日-2025年10月13日,证件编号:湘建房开(岳)字第02200003号,特此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
航天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2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23)No5288689735,湘财通字(2023)No5288689727,声明作废。
证件作废
●徐小龙遗失长沙市岳麓区检察院工作证,证号:S430104038,声明作废。
●李德胜(身份证号:4223011964****0538)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6份,号码分别为:湘财通字(2017)NO.2680002818,金额:449元;湘财通字(2017)NO.2680002906,金额:1833元;湘财通字(2019)NO.3449389516,金额:875元;湘财通字(2020)NO.3788095731,金额:875元;湘财通字(2020)NO.3711534185,金额:550元;湘财通字(2023)NO.5306196134,金额:412元,声明作废。
●唐子春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1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18)NO.2930522032,金额:449元,声明作废。
●周伶俐(身份证号:43290219741002****)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1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20)NO.3710875666,金额:2560元,声明作废。
●张亚普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1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23)No5306789095,声明作废。
●张艳云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1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20)No3897257322,声明作废。
●黄甲刚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1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20)No3897257234,声明作废。
●胡美玉(身份证号:4308221987****5085)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1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22)NO.5257819867,金额:2769元,声明作废。
●魏国平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1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22)No4853366249,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