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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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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JX3-BC3J785-ZZ250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本公告附件“资产转让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其他相关协议、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相关附属权益依法转让给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其他相关各方以及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告附件“资产转让清单”所列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资产转让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相关附属权益文件(如有)约定的全部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其他相关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资产转让清单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盛女士   联系电话:18807495272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山南印中心2号楼101室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女士   联系电话:15873146310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二期T1栋3901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9日    

  注:本公告资产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债权余额截止时间为基准日2024年6月11日,基准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基准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本金、欠息、复利、罚息、违约金、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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