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于淼 通讯员 左进府)近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坚决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引导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集聚布局,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的六种情形和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准入正面清单,进一步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全生命周期管理。
城镇开发边界是“三区三线”中的一条重要控制线,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划定、一定时期内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湖南省城镇开发边界按照2020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的1.3倍划定,规模为65.10万公顷。
《通知》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结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等合理需要,可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有特定选址要求的少量零星城镇建设用地,明确了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准入正面清单。
《通知》明确允许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的六种情形:一是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等涉及城镇布局调整的;二是因防灾减灾确需调整城镇布局的;三是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过程中确需统筹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四是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的建设用地,或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或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确需纳入城镇开发边界的;五是已批准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确需优化调整城镇开发边界的;六是规划深化实施中因用地勘界、比例尺衔接等需要局部优化城镇开发边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