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欣然 通讯员 刘深升)连日来,湘潭市共有7家吊销未注销的“僵尸企业”全部完成注销手续,顺利退出市场,这是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湘潭中院”)受理的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的第一批次公益清算案件。
市场竞争必然带来市场淘汰,公益清算是司法力量主导下公司退出市场的重要途径。今年6月,在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下,湘潭中院与湘潭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于7月1日正式施行,在全省率先建立对吊销未注销企业实行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工作机制。
根据《实施意见》,湘潭中院与湘潭市市场监管局对公益清算企业名单采取前置性审查机制,由湘潭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案件风险可控、时间由远及近”的原则筛选清算企业后,再由湘潭中院对企业财产及债权债务基本情况进行初步筛查,最终确定可进行清算企业名单。
湘潭市某服饰有限公司就是7家通过公益清算完成注销的企业之一。此前,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但由于股东失联,一直无法登记注销,公司早已“名存实亡”。这导致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女士在找到新工作后,无法缴纳社保。
“公益清算的及时介入,不仅让公司顺利注销,也为我重新开启了正常工作和生活的大门。”王女士告诉记者,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
为加速企业清算效率,湘潭中院还制定了《简易破产(清算)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对公益清算案件原则上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实现吊销未注销企业的快速退出。
目前,湘潭中院已经裁定受理第二批次公益清算案件,正全力推进清算程序,进一步加速辖区存量“僵尸企业”有序退出,为推动湘潭市经济的良性发展和转型升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