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傲男
西安西航一中14岁学生因未做完历史试卷,被教师李某某罚做上百次深蹲,几天后身体不适,确诊横纹肌溶解症。此事让“教育惩戒”再度被置于公众视野。
管教学生是教师的义务,也是教师的合法权益。今年8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提出,“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但惩戒需要把握好“火候”与“分寸”,得有个度。那么,如何厘清积极管教和过度惩戒的界限?如何精准把控教育惩戒的尺度?
“尺”,是明确的规则与边界,它以法律法规、校规校纪为刻度,让教师行为有章可循;“度”,关乎分寸拿捏,应依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错误性质、情节轻重、个体差异等情况来实施。学生因未做完历史试卷,被教师罚做上百次深蹲,明显偏离了教育惩戒该有的尺度。
但是不是所有的教育惩戒都“夹带私心”呢?抛开极端案例去看,大多数教育惩戒,出发点都是爱。只是,理解这份爱需要时间。孟母的爱是见孟子学习懈怠,怒而断机杼;苏洵的爱是面对顽皮厌学的苏轼、苏辙兄弟,以减少玩耍时间、限时背诵文章等手段惩罚。彼时年少,或许满心愤懑于此,但成长中的某一天回望,那些曾令人心生抵触的瞬间都是用心良苦的爱,惩戒的意义才开始“回甘”。
教育是国之大计,有关教育的问题是社会问题,需要多方合作共同努力。学生需要教育惩戒生敬畏之心,教师需要教育惩戒维护师道尊严,社会亦期望借由适度惩戒塑造有规有矩的未来公民。我们期待教育惩戒不断细化、打磨,处理好潜在的争议,让家长看得懂,让学生受得起,让老师放心用。
(作者单位:湖南省长沙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