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是一个少数民族大县,境内居住汉、苗、侗、瑶、壮等29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63%,县内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入交融文化。
近年来,绥宁县立足实际,围绕基层社会治理、民族团结示范、乡村文化振兴,不断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让乡风民风好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亮起来,一个个美丽文明村镇镶嵌在绥宁大地上,为新时代绥宁县高质量发展增光添彩。
截至目前,该县共有全国文明村1个,省级文明村镇5个,市级文明村镇22个,县级以上文明村占比65%,文明乡镇占比75%,培育了界溪口村、插柳村、新水冲村等一批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基地。
绥宁充分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阵地资源助力乡村治理,依托全县235个村(社区)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阵地资源,每月组织发动群众参与文化、健身和科普宣传等五类活动。并因地制宜开展了一系列移风易俗宣传,让文明在乡村蔚然成风;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选树文明典型,2024年,来自不同民族的游国平、陈远家获评“湖南好人”,龙运跃分别获评“湖南好人”和“中国好人”,他们成为各民族群众学习的榜样,激励着大家践行文明行为,弘扬崇德向善之风。
绥宁县各乡镇因地制宜,以文明村镇创建作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抓手,健全机制,创新载体,狠抓落实,有力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唐家坊镇以妇女同胞为主体,建设湘妹子能量家园,每年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引领着乡村文明风尚,为民族融合和乡村治理增添了一抹亮丽的巾帼色彩;乐安铺苗族侗族乡结合侗寨特有的民族习性、乡土文化,以侗寨独有的生产生活习性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建设具有浓郁侗寨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推动法治与民族文化完美融合,完善村规民约,推动村民自治。同时,村集体督促老年协会、孝善理事会主动挖掘和宣传侗文化,组织民俗文艺宣传队对歌鼓楼,普及家训、家规,移风易俗。2023年9月,该乡大团村获评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绥宁县还创新地将人居环境整治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相结合,落实“五个一”(因地制宜开展一轮环境整治宣传、健全管理一支文明实践劝导队、创作演出一批优秀作品、完善落实一项村规制度、建立健全一个激励机制)举措。在整治过程中,各民族群众齐心协力,将本民族的环保理念与传统习俗融入其中。河口苗族乡多逸寨村通过尊重各民族自然的传统开展环境整治,让村庄从“脏乱差”变为美丽宜居的小村庄,呈现出一幅“村净、景美、人和”的美丽宜居乡村新画卷。
坚持“颜值”“气质”内外兼修,绥宁县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乡村文化如沐春风,处处涌动着文明新风,散发着文明气息。
(郑丹枚 黄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