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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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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集中督查严防救助资金“跑冒滴漏”

  “张叔,我们今天来核实下情况,您这个月已办理退休手续,领取了退休金,家庭条件改善了,按照政策,低保也就取消了,还有其他困难需要我们解决吗?”近日,湘潭市雨湖区低保户老张的退休信息反馈至民政部门信息系统,所在社区低保员上门核实情况后,老张退出低保。

  湘潭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走好群众路线,今年以来,有力推动查办一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整治一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办成一批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

  湘潭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与市民政局机关纪委、相关业务科室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民政局、58个服务机构就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严格检查。重点关注救助资金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以及工作人员在办理救助事项时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

  通过自查自纠和集中督查,发现死亡对象未及时上报、部分低保对象和实际发放对象不一致等问题21个,追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异动不及时而多发放资金13.18万元。要求全市民政系统举一反三进行整改,确保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有序,让救助群众得到应有保障。

  同时,湘潭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建立长效机制,完善事前核对、在享核对机制,民政与公安、人社等部门加强日常信息比;结合低保年审下发县(市、区)在享核对预警数据,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督促低保对象全部实名办理银行卡折,按月将低保资金通过线上发放到位。推进民生实事办理,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650元/月提高至7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全市平均标准为5808元/年。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并设置预警指标,维护好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确保社会救助制度阳光运行。

  (楚 思 颜石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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