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县人民法院吉信人民法庭地处凤凰县北端,辖3个乡镇共58个村、3个社区,总面积394.8平方公里,总人口7.8万,其中70%以上为苗族。
近年来,吉信法庭聚焦“12345”解纷工作法,全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努力绘就聚民力、化民纷、解民忧、惠民生的民族地区新“枫”景。
始终坚持“一个引领”。把党建引领作用贯穿始终,落实在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突出人民法院是政治机关的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2023年该法庭支部以发挥党建引领,推进基层治理为主题的微党课《我们为何而努力》荣获全省法院二等奖。
着力打造“两个品牌”。打造纠纷调解汉语、苗语“双语相通”,法律、习俗“两规相融”两个品牌。近年来共开展双语调解300余次,双语庭审50余次。充分尊崇苗族习俗在社会管理、交往中的影响作用,对诸如家庭财产中的“苗族银饰可作为传家宝”“遗产一般留给小儿子”等习俗,提出合理方案,促成双方当事人快速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突出三类重点案件。把当前苗族地区农村较为突出的高价彩礼、婚姻纠纷、邻里家事纠纷作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重点。明确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首问负责、限期调处的工作要求,确保矛盾纠纷不拖延、不激化。去年来,与镇政府、司法所等在苗区“边边场”开展“拒绝高价彩礼,弘扬婚嫁新风”宣传活动30余场,编写印发《服务乡村振兴十大典型案例》500余册,发出“靶向式”司法建议4篇。
夯实“四个平台”。全力摸索以党委政府主导、法庭主持、有关部门参与的大调解格局。组建“两所”+法庭、村(社区)+法庭、民政妇联+法庭、代表委员+法庭4个调解平台,合力开展对矛盾纠纷快速、权威、有效的调解处置。联合县民政、妇联等部门在58个村设立婚姻家庭调解点。在法庭内设立以湖南省人大代表隆琴命名的“隆琴诉前联调工作室”,隆琴参与化解纠纷21件。
联合“五种人”。立足组建大部队、致力大调解,在辖区发展、联合一支由司法员、村主干、网格员、法律明白人和苗族乡贤能人“五种人”组成的调解队伍,利用他们熟悉村民常用法律知识、社情民意、民风民俗等特点,赋能人民调解工作。2023年以来,法庭联合“五种人”诉前调解纠纷300余件。
(吴先丽 李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