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企业: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制度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5号)文件规定,我局已于2021年8月24日启动了第一次建筑企业劳保基金拨付工作,为进一步落实该项工作,经研究决定,再次启动建筑企业劳保基金拨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料提交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请各施工企业及时办理劳保基金申请拨付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不再办理。
二、资料提交地址
怀化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南环路600号金磊富域城写字楼4楼407),联系电话:0745-2254900。
三、资料提交内容
1、施工单位申请拨付报告;
2、建设单位缴纳劳保基金收据复印件;
3、湖南省劳保基金拨付手册;
4、《中标通知书》及《建筑施工许可证》(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5、施工总承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且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劳保基金的分配比例(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6、填报《怀化市建筑企业劳保基金拨付表》及《劳保基金收款确认单》,并加盖公司行政公章;
7、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