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邵阳市巨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及抵债资产进行公开处置。上述资产均位于邵阳,债权抵押物及抵债资产均为住宅、商业等,截止至基准日2024年9月20日,债权本金66,792,330.13元,利息54,650,588.41元,债权总额121,442,918.54元(实际金额以依据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或按标的债权文件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抵债资产依法律文书,抵债金额为57,427,500.00元。资产信息详见标的资产清单。
该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支付能力。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上述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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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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