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吉卫镇莲花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麻某某,因将村集体临街门面租金用于账外开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来,花垣县将村集体临街门面管理使用情况,作为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题治理的切入点,抓实发现问题、查办案件、类案整治3个环节,严查村级“蛀虫”。
围绕项目、资金、政策、程序、效益5个要素,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到村(社区)蹲点调研,深入了解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查找村集体临街门面租金收支中存在的问题线索,发现违规转租获利、租金收缴不及时、租金坐支或挪用等问题20个、成案线索8个。
蹲点调研中,纪检监察干部发现双龙镇洞冲村主干龙某某,将收取的2024年村集体临街门面租金用于支付自购农资费用,违反法律法规,龙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深挖违纪违规背后的管理漏洞,发现该村支书和会计“不正确履行审核工作职责”,两人受到政务警告处分。今年,在租金管理方面,循线深挖立案查处26人。
部分村干部对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法纪意识淡薄、侥幸心理等问题,花垣县纪检监察机关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各乡镇政府,开展以案示警工作,为村干部打“预防针”。向县农业农村局下发提示函、开展专项抽查等,系统整治村集体临街门面租金管理中的违规问题。
(吴宗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