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9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蒋睿 通讯员 钟佳燊 唐小春)9月2日,湘潭市举行污水处理按效付费签约仪式。湘潭市住建局与湘潭市河东第二、第三污水处理厂签约,污水处理费按污染物浓度削减率计算付费,标志着湘潭市在全省率先推行污水处理按效付费模式。
今年3月1日,《湖南省城镇污水管网建设运行管理若干规定》开始施行。《规定》明确,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推行污水处理绩效付费管理制度,将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污染物削减量和污泥无害化处理率等指标纳入考核范围。
湘潭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现有的污水处理“厂网分离”“按量付费”机制下,污水处理存在外水占比较高、进水浓度较低,导致处理费用较高、处理效能较低。推行“按效付费”,逐步实现“厂网一体化”专业运维管理,从根本上达到污水处理质效提升目标。
今年以来,湘潭市住建局深入分析污水处理成本、效益和付费之间的内在联系,将污水处理运维费从污水处理服务费中分离出来,按污染物浓度削减率计算付费,变污水处理“按量付费”为“按效付费”。此举不仅有力促进污水处理降本增效,还能持续增强污水处理企业的主动性,切实提升“厂网一体”专业化运维管理水平,促进污水进水浓度稳步提升。
据了解,湘潭市城区黑臭水体消除率已达100%,污水收集率从2020年的45.7%提升到76.6%。目前,湘潭城区4座污水处理厂,已有2座实施污水处理按效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