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广江
近日,某高校运动场每人次10元的收费引发争议。对于大学体育场地设施到底是否应该有偿开放,专家认为,目前大部分高校并非财政全额拨款维持运营,以收取适当费用的方式,向社会开放健身场地设施,未尝不是一项有益之举。
随着全民健身意识的增强和城市居民对体育设施需求的日益增长,高校体育场地作为公共资源的一部分,其开放与否、如何开放,不仅关乎民众的健康福祉,也考验着高校的管理智慧与社会责任感。眼下,高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开放体育场地已成为社会共识,问题就在于如何开放更合理、更可持续。
现实中,不少高校的体育场地面临着供给不足、年久失修、维修资金匮乏等难题,若免费开放,财力、人力难以支撑。采取有偿开放,看似不够“敞亮”,但实际上是在教育资源与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平衡。这种选择虽不够完美,却是解决当前供需矛盾的一种务实选择。而且,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有偿开放能够让使用者更加珍惜和合理利用资源,由此带来的“限流”效应,也有助于降低安全隐患和管理风险。
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学校可以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使用体育设施的人群收取必要的费用,但收费标准应经当地物价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示。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若有人一味盯着“收费”不放,制造舆论压力,难免会影响一些高校开放体育场地的积极性、主动性。只要能兼顾各方诉求、包容各方利益,实现高校体育场地综合效益最大化,公平公正、合理适度的收费其实未尝不可。
(作者单位:德州晚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