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处理很暖心,我们马上改正,今后一定依法经营!”近日,衡南县县城一家商店的经营者杨女士感慨地说。
当天,衡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该商店部分商品未明码标价。鉴于该商店系首次违法,且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最终执法人员根据该局制定的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决定对该商店适用“首违不罚”,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纠正违法行为。
今年初,衡南县委巡察组在第五轮常规巡察结束后,向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其中一个问题便是“行政执法不规范,与优化营商环境有差距”。该局党组在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中,组织开展“三查三问三提升”活动,并制定行政执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三张清单”,以有“温度”的执法,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衡南县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将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作为巡察监督重点,着力发现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不廉洁执法等问题。今年来,巡察共发现损害营商环境问题23个,全部督促整改到位。同时,督促被巡察单位真改实改、建章立制。如,督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行政执法“三张清单”及自由裁量基准》,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台《城市管理执法与巡查制度》等。
“我们将持续紧盯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以有力有效监督推动形成执法规范、作风优良、群众满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衡南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刘小滔 宁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