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与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权利、抵押权、质押权等)依法转让给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担保人以及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593号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授信管理部清收保全与已核销呆账管理团队1012室
联系人:覃女士
联系电话:0731-85975324
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七楼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31-85196839
2024年7月17日
注:本公告资产清单列示贷款本息余额截至2024年4月17日,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法院判决及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