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6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 通讯员 刘灵宁)17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落实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行政指导会,发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行政指导建议书》,督促推动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共同维护“618”集中促销期间市场秩序。
指导建议书建议,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实行“亮照(营业执照)、亮证(许可证)、亮规(交易规则)、亮标(证照链接标识)”经营,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干涉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
规范开展网络促销,禁止采取“虚假打折”“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方式开展促销;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提高销量;不得发布不实的直播带货“战报”,虚增流量。
销售货真质优商品,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禁止销售非法改装、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车及配件(锂电池和充电器)、电取暖器具、燃气用具等不合格商品;对虚假认证证书及监测报告、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无证3C商品、作弊电子计价秤等禁售商品及时下架或删除违法违规产品链接。
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严格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网络购物“三包”等规定,确保消费者买得放心、买得安心、买得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