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敬之
“一元钱能做什么?”某日闲聊,妻子问女儿。女儿笑得很开心地说:一元钱可以买两个棒棒糖。妻子揶揄地说,某人一元钱能买四片豆腐,吃两餐饭!女儿哈哈大笑:一个硬币还不能夹个布娃娃呢!
妻子口中的“某人”不是别人,是我。一元豆腐吃两餐饭,我还不止干过一次,甚至乐此不疲。
当时我在出版社上班,拿着编辑的薪酬,还经常在报刊发大块书评,稿费是工资的好几倍。同事笑话,每个月赚这么多,是不是在谋划买一个大别墅。父母也不时问我,是不是存了几十上百万。
事实上,我经常性地入不敷出。出现这样的尴尬,主要是买书有瘾,几近疯狂。每次出差,同事们都忙着给家人带礼物,我拖回来了满满一箱子书。
节假日的时间,平常无事的晚上,我除了读书写作,都会去远远近近的新旧书店待上几个小时。为了买书,我基本上不在外面吃饭,在租来的寓所简单做,对付就好。但对于买书,我却是积极认真的,一怀虔诚,毫不吝啬。
记得在一家书店看到中华书局的精装《二十四史》,标价两千多元。我很想买,一连几个晚上都会去这家书店。年轻的女店长见我如此喜欢,欣然答应,以她的名义申请内部特价卖给了我。我清楚记得,那次花了近1700元,大半个月的工资换了满满几个纸箱子书。当然,这个店长之所以帮忙,并不是因为我跟她套了近乎,而是因为我每天来买书。她要完成业绩,为了吸引我买更多的书,每每来了新书,都会第一时间用短信将书名发给我。
买书,我舍得花钱,但买了书,我又舍不得钱打车回家了。有一次在师大的一家旧书店,买了一套十六卷本《船山全书》,好几十斤,我硬是走了三四公里路,用两手提回了家,双手深深的勒痕,麻痛了好几天,我却觉得节约了十几元钱下次又可以多买一本书了。
知道我嗜书的朋友,都笑我痴狂,我索性将此作为一种文明的疯雅,千金散尽书还来。疯狂也罢,风雅也罢,反正买书和读书,成了我的一种生命状态。
从出版社出来后,北京一个朋友不知从哪里获悉我辞职了,打来电话,邀我过去上班,头天到第二天就履职。他安排的这家单位,是我一直以发稿为荣的报社。我想过去,但一看到房里的书,就犹豫了,几千本书没地方安置。
后来索性在长沙购置了一套房子,把老婆孩子接了过来。妻子问我怎么设计。我软磨硬泡,让她答应将最大的房间做书房,而且率先装修书房。购房的最初几年,要还房贷,而我暂时没工作,妻子在家带孩子,纯粹靠稿费过日子,压力很大。我还是经常想办法攒钱,打着去看老朋友的幌子去逛图书城,时不时拎两袋价格不菲的书回家。有时干脆带着女儿一起去,回家怕妻子埋怨,就说是给女儿以后阅读买的,现在不买,以后就买不到了。
这样的人生选择,或是生命状态,可以说是我们这一代人最大的消费,而且乐此不疲,无所畏惧。即便一元钱买四片豆腐,吃上两餐,也是一种苦涩的幸福。似乎书中真正藏着一个黄金屋。
疯狂买书,也在疯雅中读书,成了我一种生活方式,也视作一种生命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