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央驻长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与省财政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用人单位及自收自支省属事业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转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16〕46号),我会已于2024年3月1日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工作。截至5月22日,仍有部分用人单位没有按规定申报办理,现予催告。请没有申报办理的用人单位于2024年5月31日前通过湖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zwfw-new.hunan.gov.cn/)“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申报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审核。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部门依法全额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请各用人单位优先选择“零跑路”的线上申报办理方式。凡来年审大厅线下办理的用人单位,需自行通过“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进行现场申报,扫描、上传资料,办理流程与“零跑路”的线上申报方式相同,并且需要将申报材料留存在年审大厅。线下办理地址:湖南省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年审大厅(长沙市芙蓉区纬二路89号省残疾人联合会院内西侧二楼)。
《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操作指南》可在“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官网”自行下载。
咨询电话:0731-84619584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