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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作废
●王大妹(身份证号:4506031966****1529)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1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23)NO.5307448866,金额:2413元,声明作废。
●唐贤勇(身份证号:43110219871208****)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1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20)NO.3897234593,金额:1475元,声明作废。
●谢文泉(身份证号:4301241979****1010)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第一联1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19)NO.3447543866,金额:3140元,声明作废。
●熊祥荣(身份证号:43112419880206****)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1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22)NO.4993369468,金额:2225元,声明作废。
●刘文斌(身份证号:43292319770717****)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号码为:湘财通字(2023)NO.5390745705,金额:2900元,声明作废。
●李倩(身份证号:4305241997****176X)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1份,号码为:湘财通字(2022)NO.5243489473,金额:7819.8元,声明作废。
●父亲李侦与母亲曹文香遗失女儿李文轩湖南省妇幼保健院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为:0431019671,声明作废。
●父亲肖子凡与母亲何佳遗失女儿肖语晨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R430410982,声明作废。
●张文斌遗失攸县人民法院开具的财产案件受理费发票, 编号:2615486481,金额:13800元,声明作废。
●陈华强(母:陈美凤)遗失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X430330737,声明作废。
●郑井秀(身份证号:4329281964****0261)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收据,号码为:湘财通字(2022)NO.5257209989,金额:4900元,声明作废。
●李颖遗失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号码为:湘财通字(2016)NO.2400406464,金额:1150元,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