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5月21日讯(通讯员 胡孟婷 全媒体记者 彭婷)“患者因咳嗽于15时按医嘱1次3粒口服该止咳药,服药30分钟后出现心悸、气促症状,17时来门诊咨询医生,经分析后考虑药物所致可能性大,建议立即停服此药,次日联系患者得知症状明显改善……”近日,湘潭市岳塘区五里堆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剂科主任白国林,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上报一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今年来,该中心已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7份。
为织密药品监测情报网,湘潭推进市、县、乡、社区(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四级监测网络建设,并将监测网络延伸到零售药店。截至目前,该市已有36家卫生室(个体诊所)、128家零售药店注册为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基层用户。
湘潭在全省率先设立市级监测哨点,建立药械化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领导小组,设专(兼)职报告和监测人员,建成药械化市级哨点9家、省级药品安全监测哨点2家、省级医疗器械监测哨点4家、省级化妆品监测哨点1家。同时,成立药械化安全监测评估专家库,每届聘期为5年,目前累计聘任专家109名。他们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参与报告质量评估、风险研讨、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等,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供支持。
国家监测系统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湘潭收集、评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786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211份、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144份,同比分别增长8.12%、4.57%、76%。“报告数量增多,意味着掌握信息更全面,药品风险更可控。”湘潭市食品药品审评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相关负责人说。据悉,该中心已连续3年获评“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