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要闻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4年05月15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南法院推出10项司法为民举措
严禁增设立案门槛

  湖南日报5月14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家璇 通讯员 陶琛)严禁增设立案门槛,诉讼费主动退,当事人少跑腿……14日,省高院发布10项工作举措,推动立案难、执行难等问题解决。

  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邬文生介绍,在解决立案难问题方面,对符合法律规定起诉条件的,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当场无法判断的,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应予立案,诉前调解需发放征求意见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严禁发号拖延立案,严禁限号限制立案,严禁以调代立、久调不立,严禁增设立案门槛。省高院设立解决立案难问题投诉举报热线0731-12368-1。

  为了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省高院向社会承诺:执行案件立案后,必须首先开展线上财产“五查”,即查银行存款、查不动产、查车辆、查工商登记、查证券。无法定事由的,执行案款到账后于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发放。

  全省法院还将在主动退还诉讼费方面发力。当事人在立案环节按规定缴纳诉讼费,并填写《诉讼费退付方式选择表》,如当事人选择“由法院自动退付”的,在胜诉后15日内由人民法院自动退付诉讼费。

  长期未结案件是人民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接下来,省高院将对3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各中院对1年以上未满3年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变更为专人直接承办。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进行常态化通报。对落实不力、清理积案效果不明显或边清边积的审判业务部门和法院负责人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1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