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观察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要闻
 
标题导航
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2024年05月13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怀化市对中小学违规招生“亮剑”

  5月10日下午,怀化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市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动员视频会,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及其教育部门、全市中小学、在怀高校主要负责人共1000余人参加会议。市委副书记贺遵庆在会上强调,阳光招生覆盖全市中小学,对违规招生实行零容忍。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切实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招生管理,涵养良好教育生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缓解家长和社会焦虑,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怀化市委、市政府下决心彻底根治违规招生顽瘴痼疾。怀化市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怀化市中小学阳光招生七条措施》。

  阳光招生举措从统一平台招生、划定范围招生、禁止暗箱操作和掐尖招生、严格优待政策、保障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平等入学、严格均衡编班、严格学籍管理等方面,对落实政策容易出现的疏漏予以强化,对可能出现的种种违规招生行为进行禁止。为防止中小学在操作中出现偏差,该市规定由教育部门一录到底,学期初市县教育部门进校入班点名,凡违规招录的学生一律清退到位,并要求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均衡编班,教师组合随机抽取任教班级。

  为确保阳光招生举措落地落实,怀化市委安排市纪委监委今年开展专项监督,对违规招生严格追责问责。对违规招生公办学校,主要负责人一律先停职再查办;对违规招生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削减招生计划、追缴违法所得、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的处罚;对涉及买卖生源、存在利益输送的机构或个人,依纪依规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建立多元复合监督举报机制,公布举报信箱和5路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瞿宏建)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4312006003 经营许可证:湘ICP证010023 ICP备案号:湘ICP备100118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