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举行2024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有关情况。根据这一文件,养老机构预收费将设定“上限”。为确保资金安全,养老机构收取会员费、押金要设立专用存款账户,并留存一定金额的资金作为风险保证金。
随着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一些养老机构为了迅速回笼资金、增加客户黏性,采取预收费模式运营。这种模式一定程度上让老年人及家属享受了优惠,但也存在风险。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养老服务”的名义,通过预收费等形式实施非法集资,严重侵害了老年人财产权益。此次多部门联合制订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规定,是向整个养老产业释放明确信号:依法合规、诚信经营,才能行稳致远。
图/文 刘志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