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可心 通讯员 杨毕佳 闵宁莉)长沙海关近日发布,今年一季度,海关落实“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监管年限由5年缩减至3年”改革措施,共为湖南加工贸易企业办理784台到期不作价设备解除监管手续,约占全省处于监管期设备总量的60%,设备总值超过1.6亿元。
“去年底,商务部、海关总署等10部门发布关于提升加工贸易发展水平的意见,其中一项重要改革就是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的监管年限由5年缩减至3年。”长沙海关稽查处处长李磊介绍,此项改革可以满足外贸企业的经营需求,也有助于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
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是指外商向与其有加工贸易业务往来的国内加工贸易经营企业免费提供的加工生产所需设备,可在海关申请办理进口保税,属于海关监管货物。在海关监管期内,不作价设备仅限用于从事加工贸易生产制造,不得擅自在境内销售、串换、转入或抵押。
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南省使用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最多的加工贸易企业。此前,这些设备在海关监管年限内只能生产加工贸易货物,如果要生产国内订单,需申请解除监管,补缴进口关税。该公司关务负责人任雪华介绍:“监管年限缩短后,公司一下子‘盘活’价值过亿元的生产设备。这些设备不仅可以生产国外订单,也可以生产国内订单,企业享受到了实在的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