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3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雅惠 通讯员 万佳)今天,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省第二轮第三批生态环保督察进驻工作全部结束,正式开启督察报告阶段。
3月13日、14日,我省组成7个省级督察组,分别督察进驻株洲市、邵阳市、岳阳市、张家界市、永州市、怀化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进驻期间,督察组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和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察,重点关注地方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情况,以及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和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落实情况等。通过深入一线、直奔现场,查实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督察组核实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曝光2批次共14个典型案例,强化了督察震慑,推动了问题整改。
据统计,7个省级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492件,受理有效举报1283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相关市转办946件。截至目前,7个市已办结422件,阶段办结162件,办结和阶段办结率61.73%。其中责令整改354家,立案处罚97家,罚款金额380.2万元,立案侦查9件,行政拘留2人,刑事拘留7人,约谈27人,问责20人。
进入督察报告阶段后,各督察组将按要求形成督察报告,向被督察对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反馈。对督察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或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或涉嫌犯罪的,分别移交移送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