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益阳资阳警方破获一起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郭某,在未取得采伐林木许可证的情况下,将其位于益阳市资阳区新桥河镇的一处林地,出售给从事砍伐林木多年的崔某某进行砍伐。
郭某认为是自家林地,未办理采伐林木许可证进行砍伐没问题,遂向崔某某承诺其林地采伐林木许可证已经办好,随时可以砍伐。崔某某明知要查验采伐林木许可证后才能进行砍伐,却轻信郭某,未核验郭某的林地是否办理采伐林木许可证,砍伐林木600余株,蓄积60余立方米。郭某的行为涉嫌滥伐林木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来,益阳市公安局资阳分局与相关职能部门合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合对辖区内开展调查核查执法工作,按照职能职责处理问题,保持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日常巡查力度,面向全域开展巡查,聚焦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加大打击处理力度,保障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日常和重要节点宣传相结合,注重日常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宣传,不定时组织人员深入企业、社区、乡镇、学校开展宣传,利用多种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载体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浓厚氛围。(夏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