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让在线工作有收益,离线休息有保障”,回应了社会关切。
但“离线休息权”在认定层面面临难点。比如微信里的沟通,究竟是工作意义上的加班还是人际沟通?而且现在有些新业态岗位本身工作时间、地点就较为灵活,在海量的聊天记录中条分缕析出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也并不容易。
“离线休息权”入法,解决实操性很重要。比如要求有线上联系需求的行业、公司,可以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将之作为一种与“工作时间”等同的强制性义务写入劳动合同中。诚然,具体落实起来还得在司法实践中逐步细化。但先将“离线休息权”写入法律中,对于提高整体的认知水平有促进作用,可以为之后循序渐进的改善作铺垫。
图/刘志永 文/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