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张颐佳 通讯员 黄馨怡)3月7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劳动仲裁院成功调解一起孕期女职工劳动争议案件。花垣某广告公司员工龙女士,去年9月因出现先兆流产迹象,申请休假3个月,但公司以其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经仲裁调解,龙女士获赔3.8万元。
“近3年,我院受理的女性劳动权益保护案件数约占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50%。这些案件中,多数女性未签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不明确,存在随时被解聘的风险。”花垣县劳动仲裁院院长王槐浦表示。
听民声,解民忧。针对女职工“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维权案件,花垣仲裁机构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裁、快送”。涉及职场性骚扰、性别歧视等的重大劳动争议案件,组建合议庭审理,由女性仲裁员、书记员承办,减轻女职工的维权顾虑。
为推进诉源治理,该院成立湘西州首个“一站式”联合调处中心,建立多元解纷模式,主动对接人社、司法、工会、妇联等部门,为女性提供普法教育、争议调解、法律援助、仲裁维权等一体化服务,实现女职工劳动纠纷“闭环式办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2022年至今,该院化解女职工权益争议案件260余件,涉及女职工350余人,追回产假工资、劳动报酬、工伤待遇以及经济补偿约3700余万元。该院曾获评“全国百家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