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新春开学季,8岁的小军由怀化市人民检察院的叔叔陪同到新学校报名。“要感谢的人太多了。”小军的监护人、姑姑对记者说。
小军是个事实孤儿,父亲服刑,母亲被害。小军原随父母生活在怀化市洪江区。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在办理其父凶杀案时,发现小军无人照料。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积极与市检察院、洪江区检察院及相关社区、民政、教育、医院联动,协同解决小军临时监护、转学就学、心理健康等问题。鹤城区检察院对小军进行司法救助,洪江区检察院联合社会力量对其开展社会救助,民政部门开展临时监护。市检察院与小军的姑姑联系,将他委托给在城区生活的姑姑抚养,并协调教育部门将他从洪江区转校到市城区。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社会化、系统性工作。”怀化市检察院检察长段志凌说,该院结合怀化地域特点和未检案件发案特点,将司法保护融入“六大保护”,做大做强未成年人保护“朋友圈”。市检察院与市中院、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工作指引》,对证据审查、事实认定等统一标准、凝聚共识,司法打击质效稳步提升。协同纪委、公安、教育等部门,对2019年以来发生的涉公职人员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倒查问责,起到了有力的警示作用。在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建立检、警、医一体“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成立“利剑护蕾·巾帼护未队”,对留守家庭、单亲家庭中的未成年人、早恋未成年人重点关注,打造关爱人性化、资源集约化、执法规范化的“1+3+N”模式。全市检察机关选派法治副校长92名,进乡村、进校园普法,并组建以村妇联主席为主体的“春蕾安全员”团队,到未成年人家庭上门普法。
2023年,怀化市检察院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