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炜信)今天,记者从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湖南省地方志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的施行,进一步健全了我省地方志工作的体制机制,为促进新时代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法治保障。
此次颁布实施的《办法》,旨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到地方志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发布会上,湖南省地方志编纂院负责人介绍,进入新时代,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地方志工作的内涵不断丰富、外延不断拓展,原有法律法规已难以适应新时代地方志事业实践发展要求,亟须以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破解发展难题、破除制度瓶颈。
《办法》更加明确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权责,更加规范了编辑审核出版等工作,更加紧扣地方志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等与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工作。对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做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对地方志资料收(征)集及报送、保存与管理,地情调查研究,旧志古籍普查、保护和整理出版,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等工作做出细致规范;对部门志、行业志、专题志、街道志等特色志及年鉴编纂、管理与开发利用,也制定了明确具体的条款,为新时代新征程湖南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较为全面、可靠和实用的法律依据。
发布会上,记者还了解到,省地方志编纂院已启动《“志”说湖南——大型史志·文物展》筹展工作。届时,将以“史志+科技”“史志+文物”等手段和方式,向观展群众讲述好湖南历史、湖南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