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资金流量核算既是支持货币政策决策与实施、维护金融稳定、有效实施金融监管的重要工具,也是监测金融经济运行状态的重要手段。
朱启贵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前不久,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入全面阐释了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任务、实践要求等重大理论问题,强调“建设金融强国需要长期努力,久久为功”“必须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资金流量核算既是支持货币政策决策与实施、维护金融稳定、有效实施金融监管的重要工具,也是监测金融经济运行状态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金融风险防范面临新的挑战和问题,为了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我国需要完善资金流量核算体系。
资金流量核算是金融体系的基础设施
金融强国的内涵很丰富,考察视角多维,衡量指标多元。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强国应当基于强大的经济基础,具有领先世界的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同时具备一系列关键核心金融要素,即:拥有强大的货币、强大的中央银行、强大的金融机构、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强大的金融监管、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这为在新征程上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进一步明确了战略任务、指明了前进方向。金融统计是国家金融基础设施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资金流量核算是金融统计核心部分。资金流量核算反映一定时期内各机构部门的收入分配和使用、资金筹集和运用等情况,其核算内容覆盖了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以及相伴随的金融活动。科学的资金流量核算,是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支撑,是有效监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提高服务效率的关键信息基础,是前瞻性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迫切需要,是全面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举措。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与蔓延深刻表明,统计体系在监测危机发生和影响的广度、速度与严重性方面明显不足。防控金融风险,应当注重从全系统层面持续监测金融信息。因缺乏新兴金融工具的统计信息,复杂结构产品引发交叉性金融风险;因早期预警指标的统计信息覆盖不全,常用金融稳健指标在危机状况下仍然稳健,风险和波动率指标在危机前甚至处于低点;因部门间交叉关联统计信息缺失,金融危机的影响范围扩大,由金融体系快速扩散至实体经济,并进一步向世界其他地区蔓延。为避免金融危机再次发生,国际清算银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敦促各国尽快建立及时、可比的金融统计体系,建议各国在协同资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的基础上加速“综合的部门层面金融账户”——资金流量账户建设,并应用于经济金融核心议题分析与研判。
当前我国资金流量核算满足不了金融强国建设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资金流量核算工作取得了不小进步,但依然满足不了金融强国建设的需要,存在如下一些问题:
金融统计范围不全。我国金融统计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各行业协会共同发布。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致使金融监管部门数据仅涉及各自所辖行业,而并不能获取整个金融体系的资产负债规模和资金流向数据。这不仅严重影响监管部门对系统性风险的研判和决策,也增加了资金流量表的编制难度。一方面,有关金融控股公司、地方政府控股国有金融资产的企业集团、货币经纪公司等创新型金融机构统计信息缺失;另一方面,有关银行代客理财、信托投资计划、融资融券业务等创新型金融工具尚无系统性统计。此外,对近年来兴起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仍沿用既有统计标准。
资金流量核算内容不完备。我国资金流量表的机构部门与金融工具划分较为粗线条。机构部门没有包含金融控股公司、地方政府控股国有金融资产的企业集团等新兴金融机构等,金融工具没有包括代客理财、信托投资计划、互联网金融等新兴金融工具,难以全面反映金融企业部门内多项交易与机构部门间多层次关联。目前,资金流量数据按年度发布,较发达经济体而言频率偏低、滞后时间较长,制约着资金流量核算体系功能的发挥。
资金流量核算应用有限。资金流量表既可直接进行经济分析,也可作为经济模型的数据来源运用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金融稳定、宏观金融分析之中。鉴于资金流量表存在分类不够详细、资产负债表长期缺失、价格与物量协调机制缺乏等问题,我国至今未形成全面的宏观金融稳定监测体系,难以对金融体系内的系统性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形成系统监测,难以对金融体系的实力与脆弱性形成科学判断,难以形成准确的国际比较,难以评估经济金融间联动效应。
加快完善服务金融强国建设的资金流量核算体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刻领悟金融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系统理念,参照国际标准,借鉴国外经验,系统深入分析金融统计体系存在的问题,准确把握金融领域面临的风险,完善我国资金流量核算体系,全面、科学、及时地展现金融的存量与流量,支撑金融强国建设。
健全金融统计制度方法。建立覆盖所有金融机构和所有金融业务在内的全金融统计体系,实现金融统计高质量发展。完善金融统计法规制度,加快制定涵盖全部金融机构和全部金融业务的金融统计管理条例。在业务上,既包括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业务,又包括表外业务。在内容上,既包括存款、贷款、结算等传统业务,又包括衍生产品和结构型产品业务。在机构上,覆盖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机构以及各行业交叉环节。建立全金融统计机制。我国实行金融机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模式。为了适应这种模式,应按照统计法规制度,建立全金融统计机制。加强全金融统计设计。全金融统计的目标是在良好法律环境的基础上,协调整合现有的各类金融统计体系,大力推进金融统计标准化,建立统一、全面、共享的全金融统计体系,促进金融统计向综合化、统一化、动态化、开放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发展。
完善资金流量核算体系。金融风险无处不在,资金流量账户的框架设计应当更加精细、更加科学。要从我国金融工作实际情况出发,借鉴发达国家资金流量核算工作的经验,完善资金流量账户体系。构建资金流量账户的机构部门与金融工具分类。资金流量账户对机构部门、金融工具划分应当较原有资产负债表和资金流量表更详细,并体现国内的经济功能与金融特色。确立资金流量账户总体框架。设计资金流量账户编制思路,建立资金流量账户的二维账户、三维账户以及调和账户体系。为监测风险传导路径,资金流量账户须包含“从谁到谁”账户。记录资产价格变化。为确保流量存量数据协调一致,资金流量账户须以调和表记录资产价格变化。为了保障金融统计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可以借鉴发达经济体发布季度资金流量账户的经验,提高资金流量账户数据发布的时效性和频率,以便有效支撑经济金融政策制定、加强宏观经济调控、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构建金融稳定监测系统。依据国际标准与中国特色建成金融稳定监测系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最主要举措。要在实证测度细分部门的资金流量核算基础上,构建我国金融稳定监测系统。构建金融稳定指标体系。运用统计学理论与方法,从资本和杠杆、资产负债、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跨境融资风险、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等方面选取指标,构建金融稳定指标体系。特别关注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存贷款部门层面分布、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的部门分布、非金融企业部门总债务,观测国民经济整体与各部门特定风险情况。监测机构部门间与跨国金融关联分析结果。采用资产负债表分析方法及时观测各部门期限错配、币种错配、资本结构错配等风险水平。定期发布我国金融稳定综合指数。构建包括宏观经济、金融发展、金融稳健、金融脆弱性的指标体系,形成金融稳定综合指数并定期发布,便于系统考察金融稳定状况,并适时开展压力测试。
构建宏观金融政策框架。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表明,金融风险是由经济主体的行为累积而成,而金融风险又将对宏观经济造成严重影响。化解金融风险,须将经济体系与金融体系置于同一框架并开展宏观金融分析。我国的金融工作应当被置于整个国民经济循环中去统筹规划、协调推进。规避经济主体行为的风险积累。在细分部门的资金流量核算基础上监测各部门与经济总体的期限错配、币种错配风险、资本结构风险、偿付能力风险,有效遏制风险积累苗头,适时破解长期积累风险。防范金融风险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在细分部门的资金流量核算基础上,构建金融周期与经济周期测度指标,形成金融风险引发宏观经济波动的一般均衡模型,探明金融风险引发宏观经济波动的路径,模拟不同政策的实施效果,采用合适的宏观政策组合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形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宏观经济影响的合理政策组合。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党委书记、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完善住户部门资产表体系建设研究”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