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龚柏威)国有土地关乎国计民生,关系国家和人民利益。近日,常德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能,让一块沉寂两年的土地“复活”起来。
2019年10月,某房地产公司以4.66亿元竞得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10.6万平方米。同年11月,该公司与相关行政机关签订合同,约定于2021年9月8日之前动工建设,投资总额不低于7000万元。2022年11月,常德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该宗土地未在约定日期动工建设,处于闲置状态。
“国有土地是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最早的法定‘责任田’,合理利用每一块土地资源是一项基本国策,必须坚决守好‘主阵地’。” 常德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同年12月,检察院对相关行政责任单位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随后发出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行政机关回复称,受疫情影响,经济下行,企业土地闲置状态消除阻力较大。鉴于此,常德市检察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消除闲置土地重点难点,并对企业负责人释法说理,加快涉案宗地动工建设进度,尽早消除土地闲置。
目前,该公司已投资1.3亿余元对涉案宗地进行建设,主体工程已完成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