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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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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2024年1月26日在湖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朱 玉

  2023年,全省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精心指导下,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和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锚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围绕“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和“聚焦中心大局、聚焦主责主业、两者有机结合”工作思路,奋力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全省法院收案123.4万件、结案119.3万件,其中省法院收案1.7万件、结案1.6万件,有力惩治犯罪,有效定分止争,化解了一大批矛盾纠纷;常态化扫黑除恶、行政审判、审判管理等15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54个集体、121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正确方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全员政治轮训,创办“中国式现代化湖南法院大讲堂”,举办专题读书班、主题演讲会等,持续夯实思想根基。弘扬“四下基层”传统,开展“走找想促”活动,省法院查找整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108个,建章立制30项,推动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意见,主动向省委、省委政法委等请示报告124次。一体推进政治督察与审务督察,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践行能动司法,提出“八个有机统一”的现代化司法理念,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二、担当作为顾大局,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建设。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持续开展“利剑护蕾”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犯罪等专项审判活动,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98件1289人、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1.3万件2万人、毒品犯罪案件3927件6306人。全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服务高质量发展年”为主线,精心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审结破产案件841件,清理债务632亿元,49家企业获得新生。株洲华晨房地产公司等13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重整案,入选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开展环境资源审判“飓风行动”,审结环资案件5475 件,益阳、湘西2件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交流案例。精心保障民生司法权益。开展“情暖三湘”民生司法保障行动,审结涉教育、医疗、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案件11.8万件。推动健全社会治理体系。会同省发改委、住建厅等24家单位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全省法院诉前调解纠纷40.1万起,湖南万人起诉率连续3年保持全国低位,岳阳楼区康王法庭入选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三、依法履职精主业,切实抓好“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做精刑事审判。坚持惩治与保护统一,刑事案件生效判决6.1万件8.8万人,一审服判息诉率88%。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量刑适度、罚当其罪。做强民商事审判。坚持平等保护,一审审结民商事案件56.5万件,服判息诉率89.5%。深化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适用率85.7%,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时间大幅缩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民商事案件调撤率36.9%。做实行政审判。一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447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993件。出台协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施办法,联合多部门构建市场监管领域行政争议化解机制,行政诉讼案件调撤率20.5%。做优立案执行。认真执行立案登记制,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办理网上立案51.8万件,全省法院诉讼服务质效位居全国前列。深入推进“湘执利剑”专项行动,全省法院执结案件39.3万件,执行总标的2290.5亿元,到位金额1124.2亿元,执行到位率居全国第1位。做细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审级监督功能,严防“程序空转”。精简优化考核指标,加强业务指导,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四、全面从严强队伍,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湖南法院铁军。加强组织建设。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开展“四做四强”党支部建设,全省法院创建党员先锋岗705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48个。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开展2次员额法官遴选,在全国法院率先建立法官员额“周转池”制度。提升业务素能。大力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学习型法官,举办全省法院院长培训班,线上线下、分级分类培训干警6万余人次。强化实战练兵,组织办案能手、优秀文书和优秀庭审评选,联合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举办刑事、执行业务技能竞赛。持续正风肃纪。坚决扛牢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省法院被评为清廉湖南建设优秀单位。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进“有问必录、应报尽报”。夯实基层基础。树牢强基导向,推动80%以上的司法资源投入基层一线。放宽招考条件,缓解艰苦边远地区法院“招人难”。优化人民法庭布局,调整设立6个人民法庭,推进24个人民法庭项目建设。

  五、自觉接受监督,始终确保司法权力正确规范运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财物统管专项审计的整改意见,及时送审和备案规范性文件269件,积极配合开展法官履职评议。省法院认真办结代表建议28件、政协提案32件,办理代表委员和各民主党派等意见建议163条。常态化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工作、旁听庭审、见证执行,主动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和法律监督。积极支持配合省纪委监委工作,自觉接受监督,2次召开省法院党组与驻院纪检监察组联席会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510件,改判、发回重审329件,认真办理检察建议。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开展人民陪审员专题培训,支持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审。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全省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660余场。召开律师代表等座谈交流会,聘请新一届省法院特约监督员40名,真诚听取意见建议。

  2024年,全省法院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狠抓落实,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建设,为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持凝心铸魂,以更强定力筑牢政治忠诚。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坚持能动履职,以更实举措服务中心大局。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落实“三高四新·法治护航”行动部署,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深化破产审判府院联动,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两山”理念,更好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功能。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不断优化诉讼服务,持续发力切实解决执行难。注重“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推进诉源、访源治理,努力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以更大力度深耕主责主业。树牢现代化审判理念,坚持系统观念、辩证思维,做实“公正与效率”。健全现代化审判体系,努力实现“三大审判”协同推进、“三大环节”有机衔接、“三大程序”各司其职、“三级法院”整体提升。完善现代化审判机制,充分发挥审判组织功能,积极推进“阅核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现代化审判管理,强化科技赋能,深化裁判文书公开,牢牢守护司法公正。

  四是坚持严管厚爱,以更严标准加强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加强司法权力制约监督,扎实开展司法失职渎职行为和司法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推进自我革命。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做深做实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夯实全省法院发展根基。

  五是坚持接受监督,以更高站位凝聚工作合力。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和改进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办理、沟通联络等工作。主动接受政协、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特约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监督。深化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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