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笑雪 通讯员 万传文
“生产电费降了三分之一,每年成本少了三四千元,感谢巡察组给我们带来了实惠。”日前,面对常德市澧县县委巡察办同志的回访,澧南镇稻虾种养大户陈智高兴地说。
2022年3月以来,陈智通过澧南镇土地流转公司流转承包了18000多亩地进行稻虾种养。当时,农业生产电费收取及用电设施维护等由镇土地流转公司委托社会电工吴某负责。根据镇土地流转公司与吴某签订的协议,吴某向农户收取农业生产电费的标准不超过0.9元/千瓦时,远高于国家规定的农业生产电价0.5287元/千瓦时。
于是,吴某“顶格”向包括陈智在内的种植户、养殖户等收取0.9元/千瓦时的电费,结余费用一部分用于设施维护,另一部分则进了自己的“腰包”。
“电费太高了,造成了沉重负担。”“电费差价大,背后应该有问题。”当地部分种养户曾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一直未果。
改变,从一次巡察说起。去年6月,澧县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澧南镇展开常规巡察,在种养大户中调查走访,了解各方诉求,收集巡察线索。
“电费价格高出国家规定这么多,多收的钱哪去了?”“电费过高的问题以前也反映了,可是没有下文。”在巡察组召开的种养户代表座谈会上,10余位种养户纷纷“吐槽”。
群众利益无小事。巡察组工作人员马不停蹄走村串户,进行深入走访调查。短短几天时间,超标准收费的事情浮出水面。
巡察组要求澧南镇政府立行立改,在2023年12月底前牵头对多收取的电费予以退还。同时,镇纪委对镇土地流转公司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随后,镇流转公司与吴某解除承包协议,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农业生产电费。镇政府聘请一名专职电工,其工资由镇财政承担。
督促整改后,巡察组将相关线索移交澧县纪委监委。
“这是巡察助推‘三湘护农’专项行动的一起典型案例。”澧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莉说,今年将对涉及“三农”方面的收费项目来一次大起底、大排查,对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坚决杜绝侵害农民利益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