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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0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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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我省进一步规范林长制工作

  湖南日报1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彭雅惠)《湖南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简称《办法》)本月起正式实施。记者从省林业局获悉,该《办法》进一步规范新形势下湖南林长制工作运行,未来,全省生态护林员一年一聘,并优先聘用上一聘期的优秀护林员、脱贫劳动力、复退军人和林业相关专业毕业生等。

  据了解,2021年我省建立森林草原资源分区负责网格化管护体系,整合组建了护林员队伍,初步解决全省林草资源管理交叉重叠与空白盲区并存的矛盾。

  《办法》规定,我省现有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及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草原保护、湿地保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测报、野生动植物管护等各类护林员统称为“生态护林员”。

  《办法》明确,全省生态护林员均实行“一年一聘制”,并且按照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签订劳务协议一年及以上的其他生态护林员等分类,全口径纳入湖南省林长制管理系统和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联动与数据共享,为生态护林员绩效考核管理提供全面真实、公平公正的数据支撑。

  按照《办法》,今后,我省每个生态护林员管护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0亩,实行绩效考核管理,设置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作为绩效奖励,奖优惩劣。计发绩效的上限为“不得高于劳务报酬的30%”,绩效补助具体办法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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