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明辉
“相信评分,不如相信自己的舌头。”据Vista看天下报道,近日,有关“评分低的店可能更好吃”的话题登上热搜。很多普通网友仿佛遇到知音一般,在评论区分享了自己在高分网红餐厅“踩雷”而喜欢的餐厅却只有3.5分的经历。
这一现象折射出某些网络点评类APP的分数灌水、好评率失真问题。一些网络平台出于利益、技术等考量,对网红饭店的虚假评分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原本便利消费者、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饭店网络评分参考,成为了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桥头堡”,几乎失却公信力。
网红饭店诱导虚假评分、高价收割消费者,虽然被质疑和挞伐,但并没有得到切实有力的查证和打击。作假成本小收益却并不低的“诱惑”之下,此类现象一而再再而三地存在和泛滥。一些有觉悟的年轻消费者就不得不用另类的方式——偏好和支持“3.5分店”等自我维权保护,这无疑令人无奈和遗憾。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法等也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就此而言,不管是通过赠送菜品或给予优惠换取好评,还是以免费吃大餐等形式邀请大V写下“夸夸文”,都涉嫌虚假宣传、欺诈经营和不正当竞争。
这就警示有关网络监管、市场监督等部门迅速行动,对相关网红饭店经营者、相关网络评价平台的违规、失职进行严肃查处,加大违法违规成本,让他们不敢为也不想为,从而更好服务用户、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