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通讯员 全睿 刘勇)11月30日,省药品监管局在长沙市无害化处理中心开展湖南省2023年“安全用药月”不合格药品无害化集中销毁行动,集中无害化销毁20余吨不合格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货值4000余万元。
这些不合格药品,主要为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抽检抽查和稽查办案中发现并查获的不合格药械化产品。
今年以来,我省扎实推进全省药品安全巩固提升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违法犯罪行为。截至11月下旬,全省已办结药械化违法案件7735起,货值金额3.23亿余元,罚没金额1.1亿余元;查办大要案件82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5个,移送司法机关涉刑案件299件。全省统一指挥、纵向联动、横向协作,确保了违法线索通报、违法案件查处、违法产品控制和违法行为严惩“四个到位”,充分发挥了药品稽查执法“钢刀利刃”的作用,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省药品监管局要求,全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自律,良心为基,诚信为本,规范行为,守法经营,切实担负起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使命。该局同时也呼吁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有力监督药品监管工作,增强自我维权意识,积极举报药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踊跃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