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通道侗族自治县县委巡察办在坪坦乡巡察时发现,该乡某村原支部书记姚某、原村主任欧某,以虚假合同套取8.6万元村级运转资金用于冲垫村级相关开支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立即启动监督工作,推动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及乡镇、村等基层组织抓好农村集体“三资”排查摸底,促进相关工作规范化。日前,姚某和欧某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乡16个村已全部完成整改。
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把农村集体“三资”监督融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积极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在开展对乡镇和村(社区)巡察中,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纳入巡察重要内容,抽调纪检、农业、财政部门业务骨干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地督查,发现村集体资产闲置、村集体经济本金回收存在风险、村集体经济项目未产生效益等问题第一时间跟进处置。
同时,注重联动监督,整合“室组地”、办案协作等监督力量,将村级“四议两公开”执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情况列入监督内容,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蹲点调研、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和监管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分析研究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今年来,共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方面线索12件,立案6件,党纪政纪处分8人。
(李尚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