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短短几日如此愁心事就解决了,给仲裁院的同志们寄了四箱自己种的苹果,一点小心意,非常感谢你们。”11月16日,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周一君一大早接到电话。原来是前几天办结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李某,周一君立即婉言拒绝:“别说是四箱苹果,一针一线我们也不能拿。”
前不久,李某与用工单位就工伤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申请仲裁。仲裁院迅速查清事实,充分协调沟通,最终双方签订调解书,企业按要求支付了工伤赔偿金。
维护群众劳动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仲裁工作的应有之义。案件的妥善调解、公正裁决,考验着仲裁员的廉洁初心。津市市人社局制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审理制度》《工作作风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仲裁工作人员秉公办事、廉洁用权,要求每一位仲裁员警惕小事、管住小节,不沾不义之财、不染不正之风,筑牢廉洁防线。
快调速裁,高效结案。今年以来,津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成功化解了秋水长天公司、馨兰老年病医院等多起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群体性争议案件;共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5起,涉及劳动者107人,涉案金额235.75万元,调解率达86.21%,时效内结案率100%,得到群众认可。(刘思嘉 廖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