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茜)日前,长沙市公安局发布进一步优化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将放宽户口准入条件。
落户“新政”取消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家属随迁及投靠限制。根据通知,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及投靠落户。
此外,还放宽了大中专学生毕业落户、长株潭地区落户的准入条件。户口已迁入学校集体户的长沙高校毕业生,在长沙市有就业意向的,经长沙市委人才办认定后作为青年储备人才,按自贸区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落户。符合落户条件的迁入人员,可选择自有房屋、单位集体户、自贸区人才集体户等落户地址办理迁入登记。长株潭地区的未成年人和全日制在校学生,投靠长沙市城镇地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军人的除外),可申请将户口迁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