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杰 通讯员 万传文 邹涛)“他每天最早到施工现场,帮助村里调解征拆矛盾,督导施工质量。”7日,澧县码头铺镇三观寺村1.3公里村道硬化项目竣工,该村党总支书记陈银成告诉记者,码头铺镇项目办主任、包村干部罗先军把村里的事当成自家的事,凡事总是一马当先。
去年初,任职码头铺镇水利站站长的罗先军,因虚列工程项目资金用于违规接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调整岗位,在镇项目办担任一般工作人员,一度一蹶不振。为此,澧县纪委联合码头铺镇纪委制定个性化回访教育方案,开展上门回访,进行思想开导,鼓励他重拾干事信心。罗先军重振精神,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多次获表彰。今年5月,罗先军被任命为镇项目办主任。
近年来,澧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受处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关心激励,做实做细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实行跟踪回访,耐心做好心理疏导,切实帮助他们提高认识和改正错误,唤醒初心使命和责任担当意识,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和热情,让受处分党员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按照‘一人一策’量身定制回访方案,力戒回访工作‘千人一面’。”澧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潘莉介绍,深入了解受处理处分人员思想动态、工作、生活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回访对象进行党纪党规、法律法规教育,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对有思想顾虑的认真开导疏解。督促所在单位为积极改正错误、工作成效突出的同志,提供公平公正的干事创业平台。
澧县纪委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联动协作,对知错悔错、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实绩突出、群众认可的受处分人员,处分期或影响期满后,在工作中委以重任。2021年以来,该县共回访教育受处分党员干部263人(次),14名干部因业绩突出,处分期满后得到提拔或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