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娜妮 刘 琼
加强国资监管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方向。今年以来,娄底市国资委积极探索国资大监督体系建设,围绕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三个维度,创新监督模式、提升监督效能,通过五个方面的监管举措,推动国资监管专业化、体系化、法治化,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举措一 “三位一体”,建章立制,强化法治监督
聚焦投融资、选人用人、薪酬管理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娄底市国资委出台《娄底市市属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娄底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监管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资金管理、投资管理、风险防范等方面制度30余项,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工作闭环,夯实国资监管“四梁八柱”制度体系。
举措二 “三张清单”,授权放权,实施科学监督
权力放下去,效率效益提上来。娄底市国资委为企业投资、融资、担保及国有资产交易方面立规则、划跑道,印发《娄底市国资委授权放权事项清单》,厘清出资人权责边界,取消监管事项5项,下放事项5项,授权放权事项7项,进一步精简监管事项,突出监管重点,将依法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事项归位于企业,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针对性。
举措三 “一企一策”,差异考核,推动分类监督
以目标为导向,定量定性考核。娄底市国资委对标中央、省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提升行动、对标一流价值创造行动,以“资本规模和净资产收益率双倍增”、市场化转型攻坚行动为总目标,围绕“一增两控四提升”,结合功能类、公益类企业的功能分类和行业特点,加大公益服务质量及化债等方面差异化考核指标权重,实行分类考核、“一企一策”。同时,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打破企业负责人薪酬差距不大的局面,扩大企业副职负责人薪酬系数刚性差距,提升薪酬兑付“含金量”;坚持“效益增工资增、效益降工资降”,开展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实现2022年、2023年6家监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核准数较申报数分别压降15%、20%,倒逼企业内部薪酬分配改革。
举措四 “监管智治”,动态监测,开展数字监督
娄底市国资委建设“在线化”智慧国资监管平台,强化“三重一大”决策运行、大额资金支出等实时动态监测,加快形成国资监管一盘棋。健全财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加强债务风险动态监测,实施到期债务滚动报送,并对到期债务情况定期分析报告,第一时间对债务到期企业进行督促提醒。
举措五 “监检结合”,部门联动,构建协同监督
日常监管与重大监管相结合,加快推动国资监管大格局的构建步伐。娄底市国资委制定日常监管提示函和通报制度,建立重大事项、重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实行定期监督、专项监督,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实行重点监督,对监管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节奏缓慢、不够深入等问题进行专项提示。问题导向与系统集成相结合,联合纪检监察、巡视、审计、财政,对企业资金管理、资产收购等薄弱环节开展多维专项检查;配合驻政协纪检组工作专班,全面参与核查市城发集团、市创发集团收购资产问题的复盘、定性及处置等相关工作,持续深化国资监管工作,坚决守护好人民共同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