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1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陈奕樊)6日至7日,省人大常委会就修订《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在长沙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乌兰,副主任彭国甫,秘书长王晓科参加调研或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来到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实地参观种业科技馆和国家分子育种平台实验室,深入了解现代种业技术产出与产业应用等情况。“要充分整合长株潭科技研发优势”“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和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
乌兰强调,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要注重与上位法的紧密衔接,立足湖南实际,以法治方式引领、规范、促进和保障科技创新,在法治轨道上助力湖南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要扛牢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人大责任担当,不断丰富和创新立法形式,持续深化“小快灵”“小切口”立法,积极探索科技创新领域“1+N”立法模式。要敞开大门、发扬民主,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等不同平台和渠道,充分听取各方面声音,获取最大公约数,将“群言群语”“网言网语”有效转化为“法言法语”。要扎实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推动科技创新领域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